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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扬州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4〕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扬州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6日

扬州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根据《扬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创新型养老服务新模式,努力创建“幸福颐养”的扬州示范样本。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强机制职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丰富多层次、个性化养老服务供给,提供多元化养老产品和服务。

2.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难题,坚持区域一体、城乡统筹,强化软硬件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医康养护一体化综合性养老服务。

3.积极探索、鼓励创新。鼓励发挥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促进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的政策举措和方法途径,并转化为具有地方特色的鲜活经验。

(三)工作目标

通过“1+4”养老服务体系的完整构建,实现养老服务保障坚强有力、养老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原居养老供给丰富多元、医养结合成效更加显著、服务业发展优质高效。力争至2026年,全市改造提升6所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6个乡镇(街道)级医康养护综合服务中心,建成运营1个市级集医康养护于一体的高品质养老服务示范项目;新增6家四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10个以上优质养老服务品牌、1000张中高端养老服务床位,加快推动“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顶层设计,促进规划引领政策保障体系更加科学

1.推动养老设施均衡布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环境条件等因素,市县两级政府分级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年,编制完成《扬州市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2025年,宝应、高邮、仪征完成当地养老设施布局规划;2026年,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每个县(市、区)重点打造一个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乡镇(街道)重点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重点打造养老服务站点,实现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层级清晰、功能完善的建设目标。进一步增加中高端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强化医康养护功能,提升养老综合性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优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现有养老服务引导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推动高品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探索无偿或低偿使用国有闲置资产用于开办公立养老服务机构、改造利用闲置厂房或社区用房等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可暂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房产性质、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国有企业主营养老服务产业在考核中予以支持、家庭病床、长护险床位及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三床合一”等政策措施;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适当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加快推动已建护理院的定点医保政策落地见效。(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残联、市财政局、扬子江文旅集团)

3.创新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加强与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扬州市职业大学等市内外高校合作,着力培养和引进养老服务管理运营和专业技能人才,为全市养老产业及康养集团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聚焦技能提升,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并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鼓励积极申报养老护理职称评定,畅通人才晋升通道。(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扬子江文旅集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在扬高校)

(二)聚焦困难群体,促进兜底保障养老服务体系更加有力

4.完善困难老人优先入住公办机构机制。在对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应保尽保、应养尽养”的基础上,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他困难情形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需求。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公办失能失智照护型养老服务机构、改造提升1个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优化养老护理床位结构,稳步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认知症照护床位数。建立困难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相关制度。(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5.解决困难家庭失能老人长期照护压力。加快推动困难老年人照护补贴、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叠加,满足经济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刚性照护服务需求。2024年底前在广陵区完成试点工作,2025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落实,2026年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残联、市财政局)

6.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进一步加强组织评估,精准界定服务人群,依托基层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完善居家重点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摸清城乡高龄空巢独居老人底数,运用电话问候、视频连线、上门探访等方式进行定期巡访,做到有名册、有台账、有平台、有记录、有措施,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应用,提升关爱服务效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及时解决老年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三)聚焦社会老人,促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7.持续推进颐养社区建设。通过继续开展颐养社区建设、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等,进一步强化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和医养结合能力,着力打造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满足老年人“原居享老”服务需求。2025年底前,实现主城区颐养社区建设全覆盖、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服务范围基本全覆盖,2026年对已建颐养社区、农村示范性互助养老睦邻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提升运营质态。(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8.构建多元助餐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通过建设乡镇(街道)中央厨房、村(社区)助餐点、开放养老机构和单位食堂、餐饮企业连锁、餐饮商户挂牌、流动餐车送餐等形式,探索多种助餐服务路径,进一步优化助餐服务体系,打造具有扬州特色的助餐服务品牌,满足不同类型老年人助餐需求。(牵头部门:市民政局、扬子江文旅集团)

9.提升居家社区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本土品牌物业、家政服务企业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市场,结合专业化培训,为老年业主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成一批“物业+养老”“家政+养老”示范企业。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延伸服务功能,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围绕“益智乐老”,积极发挥市县老年大学引领辐射作用,推动老年教育课堂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不断丰富课程资源,培育老年社团。不定期组织社区老年人开展文体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世界,培养老年人健康生活习惯。(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

(四)聚焦失能老人,促进长期照护养老服务体系更加优化

10.支持由医办养。引导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养老照护专区、认知症照护专区,建设“双向”转区通道;鼓励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养老服务”项目,将闲置病床转为养老服务床位,提供康复护理、基础治疗等健康服务。推动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医康养护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部门: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11.支持由养设医。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尤其是嵌入式机构,内设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或社区门诊室,满足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医康养护一站式服务需求,推动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为医康养护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基层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12.支持医养融合。探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服务站点毗邻建设模式,推动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毗邻建设,促进医康养护深入融合。设立扬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中心,按照国家、省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制;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医保结算方式,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牵头部门: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残联)

(五)聚焦中高收入老人,促进高品质养老服务体系更具特色

13.筹建国企康养集团。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养老服务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组建康养集团,整合市县两级康养资源、医院、健康驿站等资产设施,有效扩大服务供给、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完善多层次医养、康养的养老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国资委、扬子江文旅集团,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14.推动品质养老机构建设。依托扬子江文旅集团打造品质养老服务品牌。2024年,制定品质养老机构首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利用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北住院楼、红十字住院楼原址等进行改造提升,打造首发项目的中高端养老护理院,力争4月份启动实施、年底建成投用。2025年,结合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工作,进一步完善提升护理院项目以及健康养老公寓等配套项目;建立健全品牌机构连锁化运营、构建一体化助餐服务体系。2026年,打造医康养护一体化的大型医养融合养老机构示范标杆项目,形成品质养老、普惠养老的服务产品体系。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力争到2026年,新增6家四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打造10个以上优质养老服务品牌,新增1000张中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牵头部门:扬子江文旅集团、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15.丰富品质养老服务内涵。与苏州康养集团等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企业加强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展品质养老机构服务项目,开辟旅居养老、智慧平台、适老化改造、康复辅具等版块。力争建成1个示范性旅居养老机构,搭建完成全市养老智慧信息展示平台、适老化改造和康复辅具展示交易平台。(牵头部门:扬子江文旅集团,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上下联动,各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切实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二)加大多元投入力度。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提升精准化投入水平,要将计划中所涉项目经费及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纳入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统筹安排,确保项目有序推进。鼓励引导慈善组织、公益爱心企业和社会人士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在资金、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进行及时通报。

(四)加强项目绩效评估。常态化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及利用状况、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绩效状况进行评估,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队伍、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的信用档案,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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