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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郑政〔2023〕4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郑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郑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进我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2〕30号)、《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立足国家中心城市目标定位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围绕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总目标,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工作机制、加快设施建设、巩固基层基础,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一是老龄事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老龄事业相关政策、标准不断完善,“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先后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郑州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等系列文件,在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保障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老龄事业发展支持政策。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发展的标准和监督制度基本健全。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完善。已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0.5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42.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全市参保单位4282家,在职参保人员20.8万人,退休参保人员9.1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64.89万人,60周岁及以上人员享受待遇人数86.73万人,待遇社会化发放率100%。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先后将社会福利中心、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设施建设列入民生实事;持续提高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建立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积极性;出台实施了《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涵盖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等7个方面42项内容。“十三五”期间,政府财政累计投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近1.5亿元,新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00多家,政府购买服务惠及10.5万名老年人。10个区县(市)建设了智能化服务平台,开通“12349”公益服务热线。四是医养结合工作全面加强。建立健全了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市卫健委会同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对审批备案事项、流程、受理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现了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评选命名了13个医养结合试点示范机构,相继成立了市老年国际医学研究交流中心和市老年病质量控制中心。五是老年健康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老年医学科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共有18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了老年医学科。成立了由市卫健、财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郑州市安宁疗护试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安宁疗护中心建设考核验收细则,建立了由13名专家组成的医养结合安宁疗护专家库。全市建设安宁疗护中心36个,实现了区县(市)安宁疗护中心设置全覆盖。建立老年健康“医、管、护”人员轮训机制,内容涉及老年健康管理、医养结合服务、基本公卫涉老项目,以及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康复护理等,完成8期900人的人才培训任务。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全市社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较强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人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同时也要看到,人口老龄化呈现规模大、速度快、区域差异明显等特点,空巢、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数量进一步增加,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需求快速增大。城乡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足,人才队伍短缺,科技创新和产品支撑有待加强,老龄产业市场亟待规范。基层老龄工作力量比较薄弱,老龄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老龄事业发展面临形势更加紧迫、任务更加艰巨。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强化基层力量配备,健全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加快构建敬老爱老助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坚持党对老龄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牢固树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主动性。整合各方资源,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精准施策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的活力。

2.坚持共建共享、融合发展

凝聚社会共识,倡导全民行动,尊重老年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治机制,确保全体老年人依法共享发展成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教育、金融、地产等深度融合发展。

3.坚持科技助力、创新发展

把科技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为老服务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提升老龄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4.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加强政策统筹,促进不同部门老龄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的衔接;加强城乡统筹,着力补齐农村、基层服务短板,推进老年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统筹,全面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人口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完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日益丰富,人才和科技支撑持续增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初步建立,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1.老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老龄事业发展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涉老服务政策措施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充分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2.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公益慈善事业有效衔接,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等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3.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加强

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更加优质有效,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更加协调,医养康养结合更加紧密。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支撑,家庭养老床位加快建设,城镇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市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的比例达到55%以上;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城市“一刻钟”、农村“1000米”居家养老服务圈,实现居家养老、老年餐桌、日间照料集约融合;引进培育国内外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10个,培强本地品牌10个。综合照护能力显著增强,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4.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全面建立

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持续优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所有县(市)至少有1所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或护理院,有1所安宁疗护中心;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全市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明显下降。

5.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基本形成

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全面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和代际和谐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安全绿色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更加繁荣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环境持续优化,老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医养康养和旅居养老等服务不断完善,市场规模和供给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规划指标

郑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郑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十三五”
基数

“十四五”
预期目标

属性

社会保障

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稳定增长

预期性

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7

约束性

养老服务

3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万张)

4.8

7.2

预期性

4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41

60

约束性

5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预期性

健康支持

6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65

预期性

7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5

预期性

8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5

预期性

精神文化生活

9

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个)

每个区县(市)至少1所

约束性

10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0

≥25

预期性

11

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5

预期性

社会参与

12

依法登记的老年社会团体数(个)

逐步增加

预期性

13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90

预期性

14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

1人

预期性

15

为符合受理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应援尽援

约束性

友好环境

16

每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区县(市)覆盖率(%)

100

约束性

17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预期性

18

公共服务类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和信息无障碍改造率(%)

100

预期性

19

老年友好型社区数(个)

70

预期性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结构合理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待遇水平,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持续拓宽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覆盖面,大力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公益慈善事业有效衔接。

2.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运行和待遇调整机制,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区县(市)级统筹,稳步推进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建立完善家庭病床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慢性病患者长处方机制。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提供包括医疗、康复、照护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

3.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构建以扶老、助残、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进一步整合完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孤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对因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鼓励公益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面向困难老年人的慈善公益活动。

4.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市发展实际,研究建立体现个人、社会、政府多方责任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研究制定照护需求认定标准、照护等级评定标准、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照护服务质量标准等相关政策。支持推进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满足不同人群的参保需要。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等福利性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框架。

专栏1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项目

失能老年人预防干预项目。实施失能预防与干预项目试点。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建立老年人痴呆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综合防控机制,完善老年痴呆分级诊疗和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研究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建立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解决不同层面照护服务需求。

(二)构建优质精准的养老服务体系

1.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健全“一刻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成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医养结合、统筹调配资源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村)至少建成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运营。扶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业养老服务和志愿服务。健全居家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全面推进家庭养老床位,推动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和专业化服务入户。

2.强化养老机构服务功能

强化公办及公建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完善全市统一、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公开透明地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和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提升照护能力。积极培育发展以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政策,加大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

3.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继续实施县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特困供养机构和失能照护机构转型为区域性养老中心。鼓励村级幸福院等养老设施建设,支持发展互助养老模式,健全老年人巡访、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建立互助养老志愿服务队伍。

专栏2养老服务拓展提升项目

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程。开展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查,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全部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到位。加强老旧小区养老设施配建,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配建一批养老服务设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家庭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培育一批社区养老服务品牌机构,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等多元化、个性化服务。

农村养老补短板工程。到2025年,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的覆盖率达到60%。依托村级幸福院等机构,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的互助养老服务。

智慧养老服务项目。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设备终端等,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心理慰藉及助餐、助浴、助洁等“菜单式”就近便捷服务。

(三)打造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1.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

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知识普及,倡导科学健康观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大力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普及健康文化、健康养老等理念,实施老年人营养健康行动,强化老年心理健康科普。制定实施老年人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强化老年人疫情防控,做好老年人流感、肺炎等传染病预防治疗。

专栏3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推进老年健康知识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老年大学),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综合管理。为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健康服务。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将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覆盖至所有区县(市)。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和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实施老年痴呆防治行动,提升老年痴呆防治水平。

强化老年人疾病预防。加强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发挥中医在“治未病”和老年病、慢性病方面的优势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阿尔兹海默病、帕金森病等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

2.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

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医联体、医共体为统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建设。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加强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快速就诊通道、入出院“一站式”服务等优待。建立市级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县级老年健康管理中心、乡级老年健康服务中心、村级老年健康服务站四级联动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

专栏4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老年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建设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引领重大老年病诊治技术发展,逐渐形成具有较高声誉的医疗专科,实现“大病重病不出市”。以三级医院老年医学重点科室或有实力的老年医院为基础,建立老年医疗中心。

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到2025年,各县市至少培育1家老年医疗学科特色突出的二级以上医院。

3.加强安宁疗护服务

以市级安宁疗护质控中心为引领、县级安宁疗护中心或病区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等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机构为主体,构建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推动建立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对于新增设安宁疗护和老年医疗护理型床位的医疗机构,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每张床位9000元的建设补贴,郑州航空港区和县市自行承担。以项目试点的形式,重点在医疗照护评估、设定安宁疗护住院期和按照床日付费等方面进行探索,不断推动安宁疗护中心正规有效运行。

4.深化医养结合发展

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新申请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实施“一窗受理”。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简化手续,直接进行登记备案。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特点,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结为医养联合体,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监管,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栏5医养结合能力提升

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医养结合示范区县(市),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活动,打造一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全市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四)构建多元老年文体教育供给体系

1.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

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规划和政策引领,多路径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的文件要求,整合教育资源,推动“三大合一”(开放大学、社区大学、老年大学)办学体制改革,完成市级和县级开放大学设置工作。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教育机构建立老年学校、老年学习点,创造条件吸引各类社会资源进驻村(社区),切实把老年教育办到家门口,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教育服务。改善基层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建设好村(社区)老年学习点,经常性开展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老年大学管理体制。统筹规划老年大学建设,加大学习场所基础建设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将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市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年大学网络,打造15分钟学习圈。到2025年,每个区县(市)至少有一所老年大学,在校学员比例占本区域有条件、有能力、有愿望参加学习的老年人口总人数的30%以上。探索“教、学、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的结合,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的典型。

专栏6老年教育提升工程

扩大老年教育服务覆盖面。鼓励高校和职业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丰富老年教育资源,满足老年人就近入学需求。鼓励系统、行业企业、高校等举办的老年大学向社会开放,推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延伸。发展老年远程教育,依托郑州开放大学搭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在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老年大学教学点。加强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在职、退休教师和专家学者等支持、参与老年教育。

2.丰富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新建、改扩建一批基层和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增加城市书房、小剧场等适合老年人的休闲空间,鼓励学校、书店、商场、公园等为老年人提供文化服务空间,构建10分钟文化生活圈。鼓励和支持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公共文化活动区域,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鼓励编辑出版适合老年人的大字本图书,加强孝亲敬老艺术作品创作,推出养老相关公益广告。推进基层单位和社区的老年活动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和演出队伍登上乡村、社区舞台,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加强老年文化队伍建设,培养服务老年人的文化骨干,为老年人广泛参与社会活动、提升生活品质创造有利条件。增加广播、电视、出版物等媒体资源中适合老年人内容的比重,引导设立老年电视和老年广播专栏。

3.发展老年体育健身事业

加强老年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在城市改造和新建体育场馆时,统筹考虑安排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盘活城市空闲地、边角地等资源,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进农村社区体育设施提档升级。支持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发展,大力推进太极拳、八段锦等运动。组织举办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和丰富多彩的体育交流和培训活动,积极选拔优秀老年运动员组队参加。倡导主动健康意识,建立集科学健身、运动营养、伤病防护、心理调适为一体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加强运动防护师、运动营养师等人才培养,完善运动处方库,提供有针对性地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

专栏7老年体育健身提升工程

老年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在社区健身设施建设中加大适老化健身设施建设,推动县级“两个一”公共健身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即具有一定规模人口的县级区域至少建有一个体育场(或田径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体育馆);实现区县(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

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推动体育元素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各地依托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原等特色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户外运动,推动体育与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

(五)提高老年社会参与水平

1.践行积极老龄观

通过主题宣讲、媒体宣传等形式,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环境;引导广大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保持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实现人生价值。发挥政府部门优势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老年人科教资源建设,增加老年人科普资源供给,推进科普内容适老化,开展形式多样、精准多元的老年科普活动,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

2.构建老有所为的良好环境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老年人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支持有能力的老年人在农村就业创业。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合理延长工作年限,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老年科技协会等涉老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构建老有所为的良好环境。

专栏8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行动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党建工作,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条件,加强骨干培训和活动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等对基层老年协会进行培育孵化,打造一批规范化、专业化基层老年协会。做好基层老年协会的登记(备案)工作,推动各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监管措施,加强规范管理。

3.发展老年志愿服务

扶持培育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广泛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为基层、社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健康服务、文化科普、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智能技术培训等服务。推进“银发人才库”建设,支持老年人发挥经验、知识、技能方面的优势和“传帮带”作用,积极参与党建、社会治安、基层公共事务、矛盾纠纷调解、科教文化宣传、关心教育下一代和公益慈善等活动,贡献智慧力量、服务人民群众、助力改革发展。鼓励引导“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银龄互助”活动,为高龄、失能、失智等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视、生活照护、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和应急救助等服务。建立志愿服务激励评价机制,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发展。

(六)加强老龄事业人才队伍建设

1.推进为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

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老年医疗护理员、老年照护师等专业人才培养。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设有老年医学科、康复中心等科室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结合实际开展以老年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师资培训。培训大纲和内容,参照国家卫健委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依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利用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为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素质。

2.壮大为老服务从业队伍

加快老年健康服务、老年文体娱乐、老年生活服务、老年产品研制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为老服务人才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畅通职业晋升通道,推动构建与老龄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校毕业生,以及家政服务人员、护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为老服务,充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家政服务业,不断拓展助餐、助浴、代购、心理慰藉等服务领域。完善职业能力培训和等级认定标准,积极开展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评价。鼓励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红十字会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服务,提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能力。

(七)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1.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把敬老爱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建设,纳入聘任用人考察内容。利用中国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敬老爱老活动。组织参与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挖掘各地丰厚的孝文化资源,大力宣传孝亲敬老典型,加强孝亲敬老文化传承与创新,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持续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作用,探索设立子女带薪陪护假制度,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建立父母随子女异地养老定居、医疗转诊“绿色”通道机制,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人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专栏9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活动

每年在“老年节”当月开展“敬老月”活动,广泛组织动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以走访慰问、权益维护、文化活动、志愿服务、主题宣传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

积极组织创建全国“敬老文明号”,开展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推动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广泛共识。

2.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敬老月”等时间节点,开展符合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普法宣传教育,制作推广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公益节目,提高老年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非法侵害行为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开展“养老帮扶”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完善涉老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涉老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做好涉老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支持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个人参与各种助老公益活动,向困难老年人提供资助或公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丰富老年优待措施,创新优化提供方式。完善公共服务场所的老年人优待标识,主动公布优待内容,政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通旅游、银行金融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服务专区或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优待便利服务,提升为老服务质量。

3.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开展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重点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金融服务、旅游休闲、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站、APP应用适老化改造,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鼓励企业开发提供“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将无障碍改造纳入日常更新维护内容,提高互联网无障碍水平。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技术服务创新并行,在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基础上,提供更多适老化产品和服务;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老年人在信息化时代下的合法权益。开展拒收现金专项治理。加强部门之间涉老数据共享,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建设互联互通的老年人信息协同平台和为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提升老龄工作水平提供信息化支撑。

4.推动老年便利化设施建设

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以建设无障碍市(县)为目标,推进新建房屋、重大工程、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老年人生活。新建住宅项目应充分考虑老年人对社区无障碍公共设施、公共绿地、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养老服务用房等方面的需求;老旧小区应按照方便实用、就近就便、功能配套、资源整合的要求,对人行道、建筑物出入口、活动广场等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在楼梯沿墙加装扶手,在楼层间安装挂壁式休息椅等,做好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工作,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结合城市更新,对既有的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及超市、银行、医院、公园、体育场馆、文化场所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大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力度,建设便捷安全的无障碍出行环境。推动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环境适老化改造。

专栏10老年友好环境建设

公共设施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统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移动互联网应用的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场所为老年人设置专席以及绿色通道,加强对坡道、电梯、扶手等改造,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开展出租车约车服务,便利老年人出行。

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快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智慧助老行动。在全市城乡社区普遍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研究编制一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教材,鼓励家人、涉老组织加强对老年人的培训。遴选培育一批智慧助老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志愿培训和服务指导,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加强智慧助老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良好氛围。

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居住环境、出行道路、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提升社区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为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丰富老年人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培育新时代老龄产业发展体系

1.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技术创新

围绕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鼓励相关企业研发生产健康诊断、生命监测、智能辅具、智能家居和养老照护等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持续加大研发设计和智能制造力度,结合5G、智能传感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网络化的产品和服务。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等工作。向国家工信部、民政部、卫健委等单位积极推荐申报示范企业,支持建设能够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示范企业。

2.促进银发经济发展

倡导健康、科学的养老理念,鼓励通过适度补贴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老年人购买或租赁适宜的专业服务和辅具用品。搭建信息对接和应用平台,促进优质康复辅具等老年适用产品在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率先使用和推广。加快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推广康复辅具社区租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集康复辅具展示体验、老年用品消费、老年教育文娱等于一体的银发消费综合体。加强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探索“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综合化智慧养老服务。

3.推进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发展

推动老龄产业与文化、教育、体育、家政、旅游、养生、健康、餐饮等行业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各类医养康养新业态发展,在传统产业注入老龄元素,合理扩展老龄产业覆盖范围和产业链条。围绕郑州“东强”“西美”“南动”“北静”“中优”“外联”城市发展格局,聚焦各区域主导产业分类,引导区县(市)加强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智慧健康产品等涉老产业的招商力度,延伸养老服务产业链。开发老年人生活用品市场,完善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老年食品、药品、保健品、居家用品等行业发展。拓展老年人旅游消费领域,鼓励旅游企业设计推出一日游、短途游和古都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康养旅游等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产品,提升老年人旅游服务品质。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化发展,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建设适宜老年人的乡村旅居、休闲康养目的地。重点加快荥阳健康园区、巩义竹林长寿山健康养老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

专栏11养老产业发展行动

培育品牌企业。加大培育支持力度,加快老年人用品的研发生产,推动医疗器械、康复辅具、智能制造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市场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健康养老骨干企业,推动建设一批百姓住得起、质量有保证的大型医养结合机构。整合资源,打造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能力强、主导产业突出的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和产品基地。

打造康养小镇项目。因地制宜,将健康、养生、养老、休闲、旅游等多元化功能融为一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围绕医疗服务、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健康咨询等领域的产品生产、服务提供,建设一批健康养老特色小镇。

(九)完善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

1.健全老龄政策制度体系

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基础性、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发展规律及其影响,助推老龄工作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提高及时、科学、综合应对能力。建立完善老龄工作政策体系,突出系统性、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各种政策制度有效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2.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识

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将其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培训内容,纳入大、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开展主题宣讲和集中宣传等活动,引导全社会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正确看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深刻影响,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引导各地、各部门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各项任务落实到本部门、本系统各项工作之中。

3.促进多部门为老服务协同发展

完善党委、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动员,推进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综合应对。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升我市养老服务品质,打造区域老年服务联合体。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培育龙头企业,加强示范引领,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的产业生态。

4.加强老龄工作机制创新

参与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机制建设,建立相关部门、城市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多领域、多维度的系统创新,为全省、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经验。借鉴国外老龄事业发展经验成果,引进国际优质资源,推动我市老龄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推进老年社会工作,大力发展老年社会工作队伍,帮助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适应老年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老龄事业发展摆上突出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各项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具体方案,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要建立政府牵头,编办、老干部局、社治委和发展改革委、教育、科技、工信、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资源规划、城建、住房保障、交通、农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卫健、市场监管、体育、医保、金融、税务、老龄办等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支持老龄事业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区县(市)要健全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本地区老龄工作发展的需要,为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强老龄工作各项经费的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慈善基金投入老龄事业,逐步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其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促,及时检查并向市政府报告本规划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专家智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各区县(市)要按照本规划要求,加强与相关规划衔接,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和相关指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责任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延伸阅读:

《郑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2021年重阳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1年11月18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新时代老龄工作重点任务。2021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2年8月1日,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促进全市老龄事业稳步发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郑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强化基层力量配备,健全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加快构建敬老爱老助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即老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加强,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全面建立,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基本形成。并明确了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参与、友好环境等6个方面19项主要指标。到2025年,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完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日益丰富,人才和科技支撑持续增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初步建立,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发展基础。从健全相关政策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医养结合工作、建立老年健康保障体系等五个方面总结了“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情况。

(二)面临形势。分析了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事业发展短板和科技创新将推动老龄事业深入发展等情况。

(三)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规划指标。

(四)主要任务。明确了9个方面30项具体任务。

1.健全结构合理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明确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4项具体任务。

2.构建优质精准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强化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等3项具体任务。

3.打造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明确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等4项具体任务。

4.构建多元老年文体教育供给体系。明确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丰富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发展老年体育健身事业等3项具体任务。

5.提高老年社会参与水平。明确践行积极老龄观、构建老有所为的良好环境、发展老年志愿服务等3项具体任务。

6.加强老龄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明确推进为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壮大为老服务从业队伍等2项具体任务。

7.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明确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加强老年便利化设施建设等4项具体任务。

8.培育新时代老龄产业发展体系。明确推动智慧健康养老技术创新、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推进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发展等3项具体任务。

9.完善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明确健全老龄政策制度体系、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识、促进多部门为老服务协同发展、加强老龄工作机制创新等4项具体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落实到位,文件明确了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将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各区县(市)要健全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本地区老龄工作发展的需要,为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强老龄工作各项经费的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慈善基金投入老龄事业,逐步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指导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和相关指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责任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五、解读部门和解读人

解读部门:市卫健委老龄处

解 读 人:黄铁建

联系方式:0371-86082099

(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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