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小金口一家养老院的负责人给我们打来求助电话,说他们那住着一位需要全护的老人,老人的子女拖欠了近6个月的托养费一直没给,让养老院陷入了两难境地,不仅收不到赡养费,老人还在他们那住着需要护理。
2018年3月份,年近8旬的老人张容发,被大儿子送入这家老年公寓,并由大儿子与老年公寓签署了一份托管协议。
惠州市长乐居老年公寓 :他来的时候是中风了 动不了的 上下床都要我们帮助他,全护 吃饭都是要喂的 冲凉大小便都是我们给他搞。

按照协议,张容发老人的大儿子需要每个月向老年公寓缴纳3500元的托养费。老年公寓负责人介绍,从2019年1月开始,老人的亲属就不再缴纳托养费了。据他了解,老人一共有五个子女,其中一些子女的家庭条件很优越。
惠州市长乐居老年公寓:老大的条件,我只知道他开了饭店,他的妹妹条件很好 家里照片给我看过 是复式楼 不可能困难 就那一点点钱 五个小孩不可能有这个困难,我觉得他们有点赖。

无奈之下,2019年7月,惠州市长乐居老年公寓以拖欠托养费为由将老人与五个子女一同告上了法院。
由于最初与老年公寓签署托管协议的是大儿子,最终法院判决,托养费继续由大儿子承担,并且要缴清2019年1月至7月欠下的20400元托养费。公寓负责人就表示,截至目前,老人的家属仍未还清这笔款项,而老人仍继续住在这里,让他十分为难。


养老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家属继续拖欠养老费,他希望子女们将能老人接回去,毕竟这些都是护工们的辛苦钱。此外,养老院也与罗阳民政局进行了交涉,希望由民政局出面协调此事。
法官说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老年人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解决:
一、通过家庭内部协商解决。老年人作为长辈,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体谅家庭成员的难处,遵循互谅互让、互相尊重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赡养协议。
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的村或居委会、社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家庭成员有过错的,村或居委会、社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生活困难的老人,法院实行减、免、缓诉讼费的制度;对申请追索赡养费的案件,符合条件的依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对老年人遗弃、虐待、家庭暴力构成刑事犯罪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来源:安养帮综合整理自第一直播室、惠州电视台、于都县人民法院就信阳老人子女拖欠养老院费用的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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