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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发布实施(附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18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进行解读。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介绍,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精准提供养老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介绍,本次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由民政部提出,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该标准是在总结2013年版民政行业标准前期实践经验,广泛借鉴相关领域作法的基础上,适应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要编制而成的。

标准主要内容共分6个部分,主要包括“评估指标与评分”、“组织实施”、“评估结果”,以及《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老年人能力评估表》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3个规范性附录。标准中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其中,一级指标包括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4个方面;二级指标包括进食、穿脱衣物、平地行走、上下楼梯、记忆、理解能力、视力、听力、社会交往能力等26个方面。条目加和计分,得分越高,说明能力水平越好。

标准将老年人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5个等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提供基本依据。

国焕新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的宣贯力度,积极推动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及相关行业管理的政府部门、专业机构、从业人员等,在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制定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优质的养老服务以及从事养老服务相关研究中执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共同推动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在发布会上指出,老年人能力评估,是由专业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老年人个体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进行的分析评价工作。通俗来说,老年人能力评估有点类似体检,体检的主要检查内容是人的健康或疾病状况,而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主要内容是老年人独立生活的能力状况,这些能力包括老年人穿衣吃饭洗澡等自理能力、行走上下楼等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能力等。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我们可以判断一个老年人生活能否自理、需不需要人照顾以及在哪些方面进行照顾等情况。

李邦华称,老年人能力评估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老年人和家庭来说,能力评估已经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老年人根据需要参与评估,有助于了解自身的能力状况,更加合理地安排晚年生活,更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的专业服务或者申请相关保障政策,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年人和家庭也可以根据老年人的能力状况,及时采取一些预防衰老的措施,改善身体机能,给予老年人更有针对性的照顾。

对养老服务机构来说,可以根据评估结果更加准确了解每个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在征得老年人同意的前提下,制定个性化的照护服务方案,提高养老服务的适配性和效率,也能有效防范服务风险。按照养老机构相关管理规定,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首先就要进行能力评估。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来说,通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能够促进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度。

一是有助于科学规划、资源统筹。根据不同能力等级老年人的数量、比例、需求及趋势变化,可以提前做好养老服务发展的规划布局,将有限的社会资源作用发挥到最大效应。

二是有助于政策找人、精准施策。“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老年人照护是刚需,是养老服务的重点,许多政策都主要针对失能老年人,在这个时候,老年人能力评估就如同政策“守门人”,确保享受政策的都是符合失能条件的人。

三是有助于强化监管、指导服务。失能老年人的能力部分或完全受损,有的甚至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就需要格外用心。民政及有关部门对失能老年人的服务有特殊要求,通过能力评估,了解相关服务情况,可以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工作情况、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情况进行针对性监督指导。

总之,老年人能力评估是养老服务中一项非常基础性的工作,对提升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以下为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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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前言引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评估指标与评分5 组织实施5. 1 评估环境5. 2 评估主体5. 3 评估流程6 评估结果6. 1 指标得分6. 2 老年人能力等级划分6. 3 评估结果报告附录A (规范性)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A. 1 评估信息表A. 2 评估对象基本信息表A. 3 信息提供者及联系人信息表A. 4 疾病诊断和用药情况A. 5 健康相关问题附录B(规范性)老年人能力评估B. 1 老年人能力评估表B. 2 基础运动能力评估表B. 3 精神状态评估表B. 4 感知觉与社会参与评估表B. 5 老年人能力总得分附录C (规范性)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参考文献
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北京大学、南京市建邺区社会福利院、四川省民政厅、成都市民政局、天津市养老院、天津市退休职工养老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康泰老人乐园、北京寸草关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俞建良、李邦华、孙文灿、郭彬彬、马雅欣、甄炳亮、谢红、雷洋、李星震、易 婕、黄禹洲、邓祥莉、李长根、孙兆元 、尹莉、秦玺林、王习宇、王小龙、马晓雯、赵元萍、朱丹、杨茹侠、丁睿。
引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为了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在2013年民政行业标准MZ/T039-2013《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新进展,编制本文件。本文件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提供统一、规范、可操作的工具,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提供依据。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指标与评分、组织实施及评估结果。本文件适用于开展老年人能力的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能力 ability个体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自身条件。
4 评估指标与评分4. 1 按照表1的指标要求,一级指标共4个 ,包括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二级指标共26个,包括自理能力8个二级指标,基础运动能力4个二级指标,精神状态9个二级指标,感知觉与社会参与5个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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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各项指标和评分按照表2~表5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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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组织实施

5.1 评估环境

5. 1. 1 评估环境应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清新、温度适宜。

5. 1. 2 社区老年人集中评估时,应设立等候评估的空间,评估工作在相对独立的评估室内逐一进行。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宜设立单独的评估室。

5. 1. 3 评估室内物品满足评估需要,不应放置与评估无关的物品。评估室内或室外有连续的台阶和带有扶手的通道,可供评估使用。楼梯、台阶各级踏步应均匀一致、平整、防滑。

5.2 评估主体

5. 2. 1 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5. 2. 2 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

5. 2. 3 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5. 2. 4 应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5.3 评估流程

5. 3. 1 首次评估应由老年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受理申请后,由评估机构采取集中或入户等形式实施评估。

5. 3. 2 每次评估应有2名评估人员同时在场,至少一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评估时 , 老年人身体发生不适,或者精神出现问题,应终止评估。

5. 3. 3 评估人员应通过询问老年人本人及照顾者,或者查询相关信息,填写附录A中表 A. 1~表 A. 5 的内容,并签字。

5. 3. 4 评估人员按照表2~表5进行逐项评估,填写附录B中表B. 1~表B. 5每个项目得分,确定一级指标得分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总得分。

5. 3. 5 评估人员根据4个一级指标的得分,依据表6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 ,并填写附录C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经2名评估人员确认并签字,同时请信息提供者签字。

5. 3. 6 形成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后,评估结果应告知申请人。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为动态评估,在首次评估后,若无特殊变化,至少每12个月评估一次,程序与首次评估相同;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宜申请即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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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估结果6.1 指标得分6. 1. 1 自理能力包括8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分量表总分,应填写表B.1。
6. 1. 2 基础运动能力包括4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分量表总分,应填写表B.2。
6. 1. 3 精神状态包括9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分量表总分,应填写表B.3。
6. 1. 4 感知觉与社会参与包括5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分量表总分,应填写表B.4。
6. 1. 5 将上述4个分量表得分相加得到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总得分,应填写表B.5。
6. 2 老年人能力等级划分综合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的总分,进行能力分级。能力分级应符合表6的要求。
6. 3 评估结果报告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情况填写附录C,并签字,形成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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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孟群,刘爱民.国家疾病分类与代码应用指导手册[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7.

内容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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