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推动湖北发展实现能级跨越,强化消费对支点建设的战略支撑力,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其中:
(七)提高养老保障能力。
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有序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推广应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优化助餐、助洁、助急等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成100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提升改造20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加强困难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5万户以上。
(十八)发展银发经济。
加快养老科技和信息化应用,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升级康复辅助器具,发展抗衰老产业。加强适老化产品服务开发,发展康养旅游、养老金融、老年教育、居家照护等新模式,开通5条以上跨省银发旅游专列和主题特色旅游列车。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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