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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老龄办《关于发布<2024年度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的公告》

关于发布《2024年度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会同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编写了《2024年度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现予发布,供决策研究参考。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老龄办

2025530

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2024年度

一、泉州市人口老龄化概况

(一)老年人口总量

常住老年人口:截至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91.4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9.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7%,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7.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9%。

户籍老年人口:截至2024年末,全市户籍人口774万人。60周岁及以上136.4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63%。65周岁及以上94.28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2.18%。80周岁及以上17.18万人,占户籍人口比例2.22%。

户籍老年人口性别构成: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45.9%,女性占54.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45.1%,女性占54.9%。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43.2%,女性占56.8%。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37.7%,女性占62.3%。10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占16.4%,女性占83.6%。

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15.46%。

(二)各县(市、区)老龄化状况

截至2024年末,户籍人口老龄化率列居全市前三位的是鲤城区、永春县和南安市,分别为22.42%、19.66%和18.04%。户籍人口老龄化率最低的是丰泽区,为15.61%,老年人口最多的是南安市,户籍老年人29.79万人,占泉州市户籍老年人的21.83%。

(三)高龄老年人状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共17.18万人,占户籍老年人总数12.59%。

四)百岁老人状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10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共593人,最高寿的老年人116岁,女性,居住在南安市向阳乡。各县(市、区)10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列居前三位:南安市172人、晋江市111人、安溪县65人。每10万人中有百岁老人口列居前三位:泉港区15.19人、南安市10.42人、鲤城区9.48人。

(五)人口老龄化趋势

与2023年相比,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提高2.63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占比2.22%,高龄化趋势明显,养老服务需求持续扩大。

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

(一)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老龄工作体制作出部署,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将卫生健康委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门。2024年7月,泉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划入泉州市民政局,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同时,泉州市民政局单设老龄工作科,承担泉州市老龄办的具体工作职责等。并成立泉州市民政局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民政牵头的各项老龄业务工作。

2024年10月,调整新一届泉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召开泉州市老龄委全体会议,总结2024年工作情况,部署新年度工作。泉州市老龄委印发《泉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的通知》《泉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了《泉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泉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规范老龄工作运行。

(二)老龄政策体系建设

2024年4月,市民政局印发《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治本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治本攻坚行动,分阶段推进动员部署、试点示范、考核验收,强化隐患排查、设施维护和人员培训。

2024年6月,市民政局印发《泉州市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管理,要求设置独立专区、配齐专业人员、健全安全防护,2024年已实现各县(市、区)至少设置1所专业照护机构。

2024年7月,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服务质量、资金、人员、运营及应急监管,完善评估退出机制、数据共享平台和风险应对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2024年11月,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出台《泉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推进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对60周岁至79周岁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给予50%的补贴,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80%的补贴。

(三)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截至2024年末,参加养老保险人数642.33万人,比上年末新增13.82万人。其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246.20万人,增加14.57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21.56万人(含退休),增加0.3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74.57万人,减少1.11万人。年末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数15.24万人,全部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医疗保障

截至2024年末,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9.0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97.11万人。晋江市、石狮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惠及3462名失能老年人。

3.社会救助

全市城乡低保月平均标准882元/人,其中覆盖老年低保对象21441人;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588户,实现“应改尽改”。

(四)养老服务体系

1.服务供给

新增养老机构7家,各类养老床位总数达56437张,护理型床位占比9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1张。建成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9个,示范性长者食堂88个,新建或改扩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35所,微型消防站75个,养老服务设施建制村覆盖率达100%。2024年9月,泉州市入选国家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首批建设范围。

2.质量提升

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评出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57所,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12所(其中:2024年新增五星级机构和设施11家,四星级机构和设施27家),发放奖补资金215万元。培训养老护理员2448人次,落实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政策12.6万元。发放床位运营补贴和护理型床位补贴642.8万元。

3.兜底保障

2024年,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成果验收的通知》,共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588张,为5261名重点经济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上门服务。市民政局在鲤城区、洛江区、泉港区、德化县等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安溪县、泉港区、台商投资区、南安市、石狮市、惠安县、洛江区、德化县、永春县等9个县(市、区)相继出台本地户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属于低保对象的,补贴500元~1000元;不属于低保对象的,补贴200元~600元,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经济负担。

截至2024年末,全市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15.59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2.29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649人。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低保、特困对象范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5%~48%。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专业照护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555名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供养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

(五)老年健康服务

1.健康管理

全年完成老年痴呆筛查34515人次,开展心理关爱试点3个社区,覆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心理干预服务;为失能老人提供健康评估和服务2824人次,服务率达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73.64%,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覆盖81.6%综合医院及95.2%基层机构,老年医学科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覆盖率达100%。实施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的老年人医保基金统一支付70元/人·年,累计服务61万人次。

2.医养结合

全市医养结合机构达30家,其中16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14家医疗机构延伸养老服务;养老床位5762张,签约医养合作525对。累计发放187张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补助1,500元/人);143家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完成42个社区智慧健康小屋建设。

(六)银发经济发展

1.产业培育

依托纺织鞋服、健康食品、卫生用品及建材家居等传统优势产业,持续打造高质量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组织推荐我市知名企业养老产品参与省级以上新产品认定,扩大企业老年用品知名度。天娇妇幼的成人纸尿裤、成人拉拉裤、成人护理垫以及恒富护理的成人纸尿裤等4款产品入选工信部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环宇通“智慧养老AI监测及预警平台”和恒安集团的成人纸尿裤、成人内裤式纸尿裤、成人纸尿片、成人护理垫等5款产品获评福建省适老化新产品,以上获认定的企业和产品数量均居全省首位。

截至2024末,我市已登记家政服务市场主体3368个,其中家政服务企业342家,同比增长5.8%;个体工商户3026户,同比增长8.75%。全市家政从业人员总数约10万人,同比增长7.16%。全市已建成家政服务网点数量343个,社区家政网点服务能力覆盖率92.65%。开展涉老职业技能培训4400余人次,7所技校开设护理专业,在校生超千人。

2.金融支持

全市32家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试点,累计开立账户113.36万个,缴存资金3.03亿元;8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承保保单近1万件,保费收入1.38亿元。共计为130.56万人次提供涉老保险保障合计约1.49万亿元,其中涉老意外险和健康险分别提供风险保障542.51亿元和1.43万亿元。此外,泰康养老、平安养老泉州中支累计受托管理年金基金10.96亿元,投资管理规模8.32亿元,为养老资金保值增值提供专业支撑。

(七)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1.适老化改造

完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110部,改造无障碍通道65处,16间无障碍卫生间,5部爬楼机等;公交“敬老专线”增至5条,低地板公交车占比13.02%。开展消费以旧换新适老化改造118户,发放资金89.2万元。

2.社会参与

老年大学在校学员超40万人,村级老年学校覆盖率95%。开展“赞辉煌成就·聚银发力量”专题座谈、访谈131场次,组织老同志围绕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等积极畅谈建言。建设15个银发人才发挥作用基层联系点,充实壮大省、市、县三级“银发人才库”,全面融入“党建+”邻里中心,建设“老党员工作室”726个,大力拓展老同志发挥作用的平台载体,产生积极社会效应。泉州市老龄服务志愿者协会“新春志愿助老‘三百’活动”项目,获评2024年度全省志愿服务“四个最美”中最佳志愿服务项目,13年来累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精准帮扶超2500名特殊困难老人,创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志愿助力”等多元助老体系,培育出全国敬老志愿服务模范单位等多项文明成果。市县两级文旅部门组织开展“街头文化艺术展演”演出3956场、“百姓大舞台”活动363场,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搭建“桑榆舞台”,市老龄委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实施方案》,排查摸底基层老年协会,协调开展“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加强涉老组织建设,完成市老年学学会换届,拨出专项经费扶持,推动市老龄服务志愿者协会和泉州市助老服务中心等发挥职能作用。

3.敬老社会氛围

市老龄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市主要领导在主流媒体发表致全市老年朋友和老龄工作者慰问信,市四套班子18位领导分赴挂钩县(市、区)走访慰问百岁寿星。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举办活动1200多场,慰问老年人45.7万人,发放慰问金6110万元。各级各类媒体聚焦办实事好事,围绕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广泛参与“敬老月”和“我们的节日·重阳”活动的宣传报道。市民政局、老龄办联合制发“敬老月”宣传海报,在市区20个泉州公交车候车亭和5部公交车开展敬老公益宣传广告。市文旅局、民政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泉州分公司联合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市政协开展重阳节敬老暨参观学习活动。台盟泉州市委会、泉州市台联组织55位老台胞参观闽台缘博物馆。九三学社泉州市委会组织老社员与德化县支社座谈。市委老干部局、文明办、市人社局等联办泉州市第十七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市民政局、老龄办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卫健委、司法局、医保局等举办2024年泉州市“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养老服务进邻里活动。泉州市卫健委组织35家市级医院、中医院等,深入乡镇(社区)、农村、企业等为老年人义诊,开展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筛查、问诊和健康教育,受益老年人13000余人。

4.权益保障

市老龄办转发《福建省老龄办关于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的通知》,协调各县(市、区)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组织涉老活动中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权益保障。

截至2024年末,全市调解涉老纠纷1241起,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31件,挽回经济损失1697.94万元;开展法治宣传330场次。

注释

1.本公报中各项数据均未包括金门县。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老龄化率的计算公式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量/户籍总人口数量×100%‌。

3.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计算公式为:ODR=P65+/P15-64*100%,其中:ODR为老年人口抚养比;P65+ 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P15-64为15-64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100%。

(泉州民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的公告.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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