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期会同民政部制定并发布《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帮助养老机构划清安全与服务底线,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权益。两项标准由民政部提出并归口管理,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在实施前做好充分准备,标准设定1年过渡期。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对养老机构从设立、运营到退出的全周期应具备的安全与服务质量划出底线,从养老机构的选址与建筑、设施与设备、入院出院管理、基础服务、安全管理、运营管理、评价与改进等7个方面,系统提出90项具体要求,“什么事必须做、做到什么程度”一目了然。标准还规定了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养老护理员与老年人的配备比例:对于完全失能和重度失能老年人,比例不得低于1∶5;中度失能老年人比例不得低于1∶8。失能老人家属选择养老机构时,可对照护理员配比、安全管理要求等核验机构软硬件水平。
《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明确了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情形,对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人员值班值守、电源火源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为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提供统一标尺,推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
民政部表示,将制定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的通知,明确宣贯重点、实施步骤等内容,确保标准稳妥实施;指导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抓紧制定标准实施指南。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将指导养老机构对照标准要求逐项细化形成对照检查表,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账销号,对能够立行立改的尽早完成整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机构或将面临联合惩戒。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实操实训同步推进,要求到2026年底前实现从业人员全覆盖培训,达到“会报告火警、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基本要求,截至8月底已培训43.1万人次。
来源:中国老龄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