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申领相关
1.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发放形式是什么?答:由政府提供资金,按自然月在“民政通”(APP/小程序)上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用于抵扣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支付的养老服务消费费用。
2.哪些老年人可以申领这项补贴?答:经能力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本市户籍和在深居住的非深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本市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可以申领。
3.哪些老年人不可以申领?答:生活自理及轻度失能的老年人,以及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4.户籍在深圳市以外、居住在深圳能申请吗?答:不限户籍,以居住地作为发放条件,只要居住在深圳市内,且养老服务开展地在深圳市内,即可申请。
5.政策实施多久?答: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2026年1月—2026年12月),每月可领取一次优惠券。
6.补贴可购买哪些养老服务?答:包括机构养老服务(长期入住30天以上、短期入住“喘息服务”30天以内)、日间托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聘用养老护理员、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
二、消费券相关
7.几大类补贴项目同一自然月可同时享受吗?答:不可以。每位老年人在同一自然月内仅可领取某一类电子消费券,享受一类(机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日间托养服务、喘息服务)补贴,不同类不能重复领取或叠加。
8.消费券可同一自然月分次使用吗?答:可以,但只能在同一类型补贴项目中分次使用。
9.消费券用不完能攒着或提现吗?答:不能。消费券当月有效,过期作废,不能累积到下一月,不能兑换现金。
10.补贴发放形式和标准?答:通过“民政通”按月发放电子消费券。居家养老服务按50%比例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机构养老服务和日间托养服务按40%抵扣、每月最高抵扣800元,后续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重要衔接:如同时享受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300元或500元档,支付符合补贴范围的服务时应先扣除该补助,剩余个人自付部分再按比例抵扣。
三、评估相关
11.失能状态怎么评估认定?答: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能力等级自评”模块自评,认为达到中度及以上后申请由民政、卫健部门联合确定的评估机构开展能力评估,等级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五级。
12.评估费用需要自理吗?答: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能力评估费用可全额抵扣;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费用自行承担;上门评估等额外服务费用自理。
13.可以申请多次评估吗?答:项目实施期限内只需评估1次,每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最多享受一次免费评估。
14.不认可评估结果怎么办?答:可向其他定点评估机构申请再次评估,如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可在最后一次评估中享受全额抵扣(不含上门服务费)。
15.之前轮候公办养老机构时已评估还需再评吗?答:2024年7月以来通过公办轮候、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项目进行过能力评估且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经“民政通”认定有效,无需再次评估,可直接领取消费券。
四、服务相关
16.申领流程是什么?答:第一步注册账号,在“民政通”注册并在线提交申请(可由配偶、子女、亲属、社区或机构工作人员代办);第二步能力评估,在“民政通”发起评估申请并预约评估(可申请上门);第三步领取消费券,首次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自然月第一天发放当月券,有效期1个月;第四步使用核销,在接受养老服务结算时用“民政通”电子消费券抵扣费用。
17.如何查询服务机构?答:在“民政通”中可查询并预约机构,服务结算时核销消费券。
18.未来会新增服务吗?答:项目清单参照民政部、省民政厅文件制定,将结合深圳实际适时调整。
19.对支付方式有要求吗?答:可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上支付,也可使用现金。
20.服务清单里的“助餐”可以抵扣餐费吗?答:不可以。“助餐”目前仅包括上门送餐、协助进食(水)以及鼻饲服务,不包括对餐费的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