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版)》(皖民养老字〔2025〕33号),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安徽省四级、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养老机构申报、市级民政部门初评、专家组实地综合评价、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以下14家机构为2024年度安徽省四级、五级养老机构,现通告如下。
一、五级养老机构
二、四级养老机构
3.安徽淮海实业集团相王现代服务有限公司(淮海康养中心)
4.蚌埠城投康养中心
5.万兴悠然居老年公寓
6.安徽如龙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安徽如龙颐养院)
7.霍邱县爱心老年公寓
8.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养老院
10.蚌埠市禹会区天洋老人医养护理中心
11.蚌埠市蚌山区金色晚年护养院
12.合肥九久夕阳红庐阳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合肥九久夕阳红庐阳苑养老院)
以上养老机构评定等级有效期为3年,自通告之日起计算。
(机构详情可点击名称查看)
安徽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30日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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