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遵义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安排。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扣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采用简易体例,不分章节,共32条,标志着遵义居家养老服务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遵义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截至202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46.69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41.04万人,老龄化率21.81%,高于全省18.87%的平均水平,预计2038年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受养老服务政策、生活习俗等因素影响,全市90%以上的老年人倾向选择居家养老。
近年来,遵义持续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服务设施,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但与老年人口数量和结构深刻变化带来的需求相比,仍存在服务供给不够优化、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亟需以法治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服务供给。
在设施配建方面,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按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集中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以村(社区)服务为依托,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