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养帮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更便捷
安养帮小程序
服务号 微信扫一扫更多服务
安养帮服务号
咨询养老顾问
400-6060-215

民政部答复:自家住宅招收社会老人入住,床位10张以下如何监管

咨询
家庭式养老监管问题

某人用自家住宅招收社会老人入住,床位数在10张以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

请问这种情况属于民政部门监管吗?如果是,监管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因为床位数是10张以下,那么就不属于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官网上其他问答的答复,说这是“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那“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定义是什么,监管依据是什么?

是否也需要跟养老机构一样,“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留言时间:2025-2-12

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从事经营活动,且床位数在10张以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属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到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登记。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

各地相关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完全相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属地民政部门。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提供餐饮、医疗护理等服务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

答复时间:2025-2-20

来源:民政部官方网站

全部评论(0条)

我要参与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请遵守《用户条款及隐私协议》
, 还没有安养帮账号,立即注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