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6年8月25日印发)。
一、工作目标:到2030年,涉农区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布局完善,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建成,农村老年人失能照护、助餐、探访关爱、文体娱乐等突出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到2035年,全市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健全完善区、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各涉农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强化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功能,打造具有协调指导、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转介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指导各行政村“一村一策”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点。
(二)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采取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代买代办、寻医送药、探访关爱、学习交流等互助帮扶活动;鼓励各村成立以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为主体的农村养老互助服务队,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提高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质效,探索“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优化农村老年健康服务,做实乡镇(街道)医疗机构与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机制,健全“双向转接”绿色通道,支持医师、乡村医生到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老年人家庭巡诊;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依托村级网格化管理,落实结对帮扶、定期探访、身心关爱等服务。
(三)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支撑保障。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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