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烟台市福山区召开“福在福山 悦享桑榆”主题新闻发布会,福山区民政局介绍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就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老年人关心问题答记者问。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是国家为减轻失能老年人照护负担、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推出的惠民政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时,可使用政府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按比例抵扣费用,自己只需支付剩余部分。电子消费券可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以及机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包括长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喘息”服务等机构养老服务,以及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康复护理等居家上门养老服务。
补贴标准:1.长期入住养老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消费券:每月抵扣额度最高800元,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2.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券:每月抵扣额度最高800元,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两种消费券二选一,不能兼领兼得。
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①年满60周岁;②居住地在烟台市福山区;③经专业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④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烟台市区域内。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老年人不能申请,避免重复补助。
福山区养老设施概况:全区现有养老机构6家、启用床位2743张,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5处、农村幸福院51处、爱心食堂9处(9处爱心食堂为高龄困难老人提供优惠营养午餐,惠及5万余人次;常态化开展“爱心助浴”服务累计5000余人次);依托清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两院一体”转型,一期完成50张养老床位改造、已入住62名老人,二期计划再增50张。
来源: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原文链接:https://www.ytfushan.gov.cn/col/col15952/art/2026/art_0b58b7c7af11471bbd8c4b9b439c19f0.html













